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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市地方税务局是代表市政府主管全市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,实行由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。下辖12个县(市、区)局和直属征收分局、稽查局2个直属单位,设税务所(分局)63个,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322人。 负责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车船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印花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资源税、屠宰税(停征)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(停征)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再就业资金、社会保险费(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)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义务教育费(停征)、残疾人保障金、工会经费、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。 在省局和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下,各级地税机关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战略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实施依法治税、科技强税、人才兴税三大主体战略,坚持“突出一个中心,抓住一个关键,实现四个上水平”的基本工作格局,全面落实“四化两提高”工作目标,强化税收征管,优化纳税服务,规范执法行为,提高干部素质,促进协调发展,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。 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战略,坚持“依法征收,应收尽收,坚决不收过头税,坚决防止和和制止越权减免税”的组织收入原则,加强征管,堵塞漏洞,努力提高收入质量,连年完成税收任务。税收收入由1994的1.55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9.63亿元,年均增幅16.44%,为衡水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平衡做出了积极贡献。坚持以科学化、精细化管理为目标,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管理效益。积极探索,开拓创新,建立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征管模式,先后推广了“以电控税”、“一帐一图”、“村税公开”等特色征管办法,实行了网上报税,税银联网,开发应用了“税源监控信息处理及应用系统”(即电子地图),实现了对纳税业户地理分布、规模大小、经营情况及税收征管状况等多项指标信息的形象、实时、直观地显示和监控,征管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法制化的轨道。坚持以纳税需求为起点,以纳税人满意为终点的服务理念,创新纳税服务方式,提升纳税服务水平。树立正确的税收服务观,把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围绕纳税人的需要,提供全方位、全过程的服务,让税收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。深入开展“服务纳税人,满意在地税”、“我为地税添光彩”为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坚持以人为本,实施“素质工程”,大力推进“学习型”队伍建设和“复合型”人才培养,全系统35岁以下干部达到了大专以上文化水平,在读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16人。市局被省总工会授予“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”,连续8年被省委、省政府命名为“文明单位”,连续8年夺得“文明执法杯”。 |